【用戶】Police cat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177第二項
【用戶】我阿但我不賣鑽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 訟程序確定之。 前項行政爭訟程序已經開始者,於其程序確定前,民事或刑事法院應停止 其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