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應如何處理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薪資?
(A)同工同酬
(B)依產能核發薪資
(C)不受基本工資限制
(D)依工作時間長短核發薪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1678
統計:A(674),B(154),C(49),D(66),E(0)

用户評論

Ciao-Jhen Che】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