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將其事實及理由通 知廠商,廠商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 議?
(A) 10日
(B) 15日
(C) 20日
(D) 25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1818
統計:A(3),B(21),C(19),D(0),E(0)

用户評論

【用戶】Hong W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用戶】吳酥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02 條

【用戶】Hong W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用戶】吳酥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02 條

【用戶】劭洋何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02 條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

【用戶】Hong W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

【用戶】吳酥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02 條

【用戶】劭洋何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02 條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

【用戶】Hong W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廠商對於機關依前條所為之通知,認為違反本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該機關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