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郵件以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依規定得交與該機關(構)下列何者收領?
(A)郵件收發處
(B)保全
(C)警衛
(D)服務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7),B(0),C(0),D(0),E(0)

用户評論

積沙成塔】評論

第 24 條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一、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各類郵件得交管理服務人 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二、無法依前款規定投遞、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 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掛號郵件 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無法依前項規定投遞者,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投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