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ang-Yu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8條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辦理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另此法有立法瑕疵:應改為: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依法辦理上級機關委任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受委任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用戶】姚元龍-感謝阿,已考上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委任視為受委任機關之行政處分,故訴願原則上應向受委任機關提出,由受委任機關檢具答辯附上訴願書上呈至委任機關,亦即委任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至於人民不論向委任機關或受委任機關投遞訴願書於訴願法之規定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