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某鄉長在下列那個情況可任用公務人員?
(A)下屆鄉長候選人名單公告後 15 日內
(B)下屆鄉長候選人名單公告後 1 個月內
(C)提出辭職書日起 3 日內
(D)受罷免案投票不成立公告日起 1 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3021
統計:A(21),B(49),C(21),D(293),E(0)

用户評論

☆Regina☆】評論

任用法§26-1 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二、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三、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四、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其首長當選人宣誓就職止。五、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但未當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六、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宣誓就職止。地...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6-1條 (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二、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三、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四、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其首長當選人宣誓就職止。五、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但未當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六、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宣誓就職...

吳安】評論

A B 才剛剛候選人名單公布,所以不行任用遷調 A B (至少) 到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 才可以任用 遷調人員D (都已經過了公告投票結果1個月了 當然就可以任用 遷調人員) D 至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 就可以任用遷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