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維成】評論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PAULD】評論
此題為刑事訴訟法
【@@】評論
刑訴第234條第1項: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妨害風化罪,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訴: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6 下列有關專屬告訴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刑法第 230 條之血親為性交罪,被告之配偶為專屬告訴人 (B)刑法第 239 條之通姦罪,僅配偶得告訴 (C)刑法第 312 條之侮辱誹謗死者罪,已死者之家屬不得告訴 (D)刑法第 240 條第 2 項之和誘罪,被告之尊親屬不得告訴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4 年 - 104年司法五等-刑事訴訟法大意#60477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