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消防員】評論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一)收容人數在30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二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二)收容人數在100人以上之寄宿舍、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三)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健身休閒中心、撞球場。(四)總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之咖啡廳。(五)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博物館。(六)捷運車站、鐵路地下化車站。(七)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