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下列何種財產之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A)房屋
(B)土地
(C)股票
(D)公債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6714
統計:A(191),B(2),C(13),D(7),E(0)

用户評論

小愛】評論

股票 是不是也對?所4-1

tian_lei0601】評論

101年 證所稅還停徵 所以股票就沒有102-104年 證所稅恢復課徵 股票就算是

】評論

nn第 14-4 條nnn第四條之四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得nn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nn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其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nn額減除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nn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nn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nn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三年內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nn減除之。nn個人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nn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不併計綜合所得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