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959795
【年級】
【評論內容】第38條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其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 前項緊急電源在供第十二條第四款使用之場所,得使用具有相同效果之引擎動力系統。 第221條 新修(四)連接緊急電源。 前項緊急電源除準用第三十八條規定外,其供電容量應在所需放射時間之一點五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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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38條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其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 前項緊急電源在供第十二條第四款使用之場所,得使用具有相同效果之引擎動力系統。 第221條 新修(四)連接緊急電源。 前項緊急電源除準用第三十八條規定外,其供電容量應在所需放射時間之一點五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