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民國 86 年政府修正戶籍法規定人民應捺指紋並錄存,方可請領國民身分證。此措施原希望請領身分證時同時建立全民指紋資料,以利後續犯罪偵查工作。但大法官認為,強制按捺指紋既無法達成行政機關所稱「辨識身分」等立法目的,且嚴重侵犯人民人格權,因此解釋違憲。根據上述解釋文判斷,大法官認為此措施主要是違反下列那一種法律原則?
(A)法律保留原則
(B)過度禁止原則
(C)平等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2857
統計:A(70),B(183),C(17),D(49),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過度禁止原則(狹義的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