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宛貞】評論
1.打者不可採用砍劈(Chop Hit)方式(為使球彈得更高,用球棒當菜刀以砍斬的向下打法)。2.被宣告第三次的好球(Strike)打者即三振出局,不可因捕手漏接而跑向一壘企圖復活。3.二好球以後,若再擊出界外球、擦棒球或揮棒落空,應宣判打擊者三振出局。4.「觸身球」不保送,僅以一壞球計。5.擊球時,雙腳可前後移動及踩線,但若有一腳或雙腳完全踏出打擊區或踏觸本壘板,則判出局。6.擊球員不得「短打」(一般人稱觸擊),否則會被判出局。7.可十人或十一人打擊(EH,專任擊球員),可排在任何棒次,中途可以結束,專任擊球員在該場中負責打擊,可排在任何棒次,中途可以換人,但不得擔任防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