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原意時,才應以文字為準。
【古美門研介】評論
民法第4條:「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同法第5條:「關於一定之數量,以文字或號碼為數次之表示者,其表示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最低額為準」。本件既然能判斷當事人真意為1255萬元,故(C)1255萬元 選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