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甲病人衝入護理站,甩了專科護理師兩巴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病人成立「強暴公然侮辱罪」
(B) 當地衛生局可依醫療法規定對甲病人開罰3至5萬之罰鍰
(C) 專科護理師應在1年內對甲病人提告,否則會喪失告訴權
(D) 若專科護理師臉頰有受傷,可對甲病人提告傷害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026
統計:A(10),B(8),C(57),D(2),E(0)

用户評論

【用戶】Amanda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傷害罪既屬告訴乃論(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參照),則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得為告訴人之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又告訴期間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算,而所謂知悉,按最高法院廿八年上字第九一九號判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稱知悉,係指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而言,如初意疑其有此犯行,而未得確實證據,及發見確實證據,始行告訴,則不得以告訴人前此之遲疑,未經申告,遂謂告訴為逾越法定期間。」,故對於道聽途說,或有所懷疑,尚非屬知悉,自無從起算告訴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