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據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外國人涉犯有下列何項情形者,應提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案件審查會審核後永久禁止入國?
(A)有性剝削、性侵害、性猥褻犯罪紀錄、戀童癖好或從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觀光行為
(B)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情節嚴重
(C)為販毒組織或跨國組織犯罪成員
(D)為恐怖組織成員或涉及恐怖活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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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我應該不是笨蛋(請反面解釋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五、外國人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者 ,其禁止入國期間如下,並應提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案件審查會審 核,依其決議辦理: (一)為恐怖組織成員或涉及恐怖活動,永久禁止入國。(D)(二)涉嫌重大刑案,經國際刑警組織或外國政府發布通緝或通知我國, 禁止入國十年。 (三)涉嫌人口販運案件,禁止入國十年。 (四)有性剝削、性侵害、性猥褻犯罪紀錄、戀童癖好或從事兒童及少年 性交易、性觀光行為,禁               止入國十年。(A)但未滿十八歲之男女合意性 交或猥褻,不予禁止入國。 (五)為販毒組織、非法賭博集團、其他跨國組織犯罪成員,禁止入國十 年。(C) (六)偽造、變造、販賣護照或簽證,禁止入國十年。 (七)涉嫌輕微刑事犯罪或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經強制驅逐出國,禁止 入國二年。(八)其他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禁止入國二年至 五年;(B)           情節嚴重,得禁止入國至十年。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或第七款案件,經判決無罪、依刑事訴訟法第二 百五十二條不起訴處分或裁定不罰者,不予禁止入國。 第一項禁止入國期間,自外國人出國之翌日起算。但第一項第一款至 第六款及第八款情形發生於國外者,自權責機關通知移民署時起算。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案件審查會得視當事人違法情節、違反次數及危 害程度,酌予延長或縮短禁止入國期間一年至三年。犯罪紀錄者  刑罰年數禁止入國年樹  5年以上8年  3年以上5年未滿7年  1年以上3年未滿6年  1年未滿5年  施用毒品,觀察勒戒  有期以上+緩刑4年˙+虛偽結婚(施毒者例外)5年拘役or罰金3年無繼續施用毒品,不起訴拘役罰金+緩刑or免刑2年緩起訴or不起訴10年(不法護照或簽證)持用不法取得、偽造、變造、冒用、冒領之護照或簽證未經查驗或許可臨時入國,且被驅逐出境者觸犯刑法並有罪判決5年攜帶違禁品3年非法工作3-5年從事違反停居留目的之外的活動,且被驅逐出國者妨害善良風俗行為者1-3年為申請目的做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逾期停留,居留未滿1年者,禁1年;1年以上者逾期多少禁多少,最長3年1年足以妨害公共衛生及社會安寧之精神病者隨機足以妨害公共衛生及社會安寧之傳染病或疾病者,痊癒後可入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