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君】評論
婦女有保障名額阿,不得低於各政黨比例1/2(在第四條二項後段)原住民在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3人
【Green Cheng】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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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盈楹】評論
也就是說住在台灣身障的人不是人反而是住在過外ㄉ僑民是人就對了
【Sam~】評論
憲法本文 和 增修條文 中~ 都 沒有明文 規定保障 身心障礙者 的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