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 下述違法事件何者得處以刑罰?
(A)化粧品摻有禁用成分
(B)製造或輸入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
(C)藥品主治效能與核准不符者
(D)製造輸入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化粧品色素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126984
統計:A(8),B(28),C(8),D(8),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凡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藥事法(民國 104 年 12 月 02 日)第82條

【用戶】clothe867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想請問為何不能選B?

【用戶】hm24753576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個人淺見覺得答案錯了選項B屬於偽藥或禁藥都屬刑法選項c 為第21條第五款 應屬罰鍰藥事法 第九十條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至第八款之劣藥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n千萬元以下罰鍰;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四款之不良醫療器材n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n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劣n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n犯前二項規定之一者,對其藥物管理人、監製人,亦處以各該項之罰鍰。

【用戶】阿凡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藥事法(民國 104 年 12 月 02 日)第82條

【用戶】hm24753576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個人淺見覺得答案錯了選項B屬於偽藥或禁藥都屬刑法選項c 為第21條第五款 應屬罰鍰藥事法 第九十條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至第八款之劣藥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n千萬元以下罰鍰;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四款之不良醫療器材n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n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劣n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n犯前二項規定之一者,對其藥物管理人、監製人,亦處以各該項之罰鍰。

【用戶】冰魚王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藥事法第 90 條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至第八款之劣藥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四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第 21 條本法所稱劣藥,係指核准之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五、主治效能與核准不符者。所以選項C應為行政罰而非刑罰選項B 第 22 條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 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第 20 條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 第 82 條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