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下列何種勤務方式係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A)臨檢
(B)路檢
(C)巡邏
(D)守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7907
統計:A(11),B(4),C(27),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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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坐四望三)】評論

節錄自 警察勤務條例 第 11 條警察勤務方式如下:二、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三、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四、守望: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並受理報告、解釋疑難、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