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14 郵「ㄔㄨ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87179
統計:A(15),B(11),C(3),D(38),E(0)

用户評論

角胡麻】評論

妨害國交罪: 只有妨害名譽及損壞國旗這二個才是請求乃論 所以116除妨害名譽之外均為告訴乃論

李紀萱】評論

第116條 (侵害友邦元首或外國代表罪)對於友邦元首或派至中華民國之外國代表,犯故意傷害罪、妨害自由罪或妨害名譽罪者,得加重其刑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