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2.依票據法規定,支票之執票人雖未遵期提示或未遵期作成拒絕證書,仍得於時效內對下列何者行使追索權?
(A)背書人
(B)付款人
(C)保證人
(D)發票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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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ight】評論
票據法 第 132 條執票人不於第一百三...
【YJ】評論
根據票據法第132條,執票人不於第一百三十條所定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或不於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請求作成拒絕證書者,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所以依然可向發票人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