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有關我國公務人員保障制度的救濟程序,下列何者不屬之?
(A)申訴
(B)再申訴
(C)復審
(D)再復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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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5 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C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77 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A申訴、B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