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甲、乙與丙三人合夥經營餐廳,合夥股份各三分之一。關於合夥人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自由轉讓其合夥股份於第三人
(B)甲得隨時請求合夥財產之分析
(C)甲得請求乙丙二位合夥人償還其因執行合夥事務所支出之費用
(D)甲得自由處分合夥財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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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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