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9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之各種國內結構型商品,有關計價幣別之敘述,何者正確
(A)以人民幣以外之外幣為限
(B)以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款所定計價幣別為限
(C)以外幣為限
(D)以新臺幣、人民幣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款所定計價幣別為限。教育訓練科編輯 10607 版僅供內部教育訓練使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6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    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六、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之各種國內結構型商品,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計價幣別以新臺幣、人民幣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十八條第二款所定計價幣別為限。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 18 條境外結構型商品符合下列條件者,由其發行人或總代理人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各款文件,送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所定審查程序、方式、審查基準、資訊揭露及相關規範審查通過後,經由受託或銷售機構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審查通過,並經與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簽訂契約者,始得為於中華民國境內對非專業投資人從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之標的:一、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及境外結構型商品之發行評等,應符合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二、計價幣別以美元、英鎊、歐元、澳幣、紐西蘭幣、港幣、新加坡幣、加幣、日圓及人民幣為限。三、不得連結至下列標的:(一)新臺幣利率及匯率指標。(二)國內有價證券。(三)本國企業於國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四)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外發行之受益憑證。(五)國內外機構編製之台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但如該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國外機構合作編製非以台股為主要成分股之指數,不在此限。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    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六、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之各種國內結構型商品,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計價幣別以新臺幣、人民幣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十八條第二款所定計價幣別為限。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 18 條境外結構型商品符合下列條件者,由其發行人或總代理人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各款文件,送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所定審查程序、方式、審查基準、資訊揭露及相關規範審查通過後,經由受託或銷售機構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審查通過,並經與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簽訂契約者,始得為於中華民國境內對非專業投資人從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之標的:一、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及境外結構型商品之發行評等,應符合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二、計價幣別以美元、英鎊、歐元、澳幣、紐西蘭幣、港幣、新加坡幣、加幣、日圓及人民幣為限。三、不得連結至下列標的:(一)新臺幣利率及匯率指標。(二)國內有價證券。(三)本國企業於國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四)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外發行之受益憑證。(五)國內外機構編製之台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但如該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國外機構合作編製非以台股為主要成分股之指數,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