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7 依據「強迫入學條例」之規定,身心障礙之適齡國民經鑑定確有暫緩入學之必要者,得予核定暫緩入學,最長以多久為限?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不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0893
統計:A(2),B(157),C(30),D(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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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評論

第 13 條 身心障礙之適齡國民,應經直轄市及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後,安置入學實施特殊教育。但經鑑定確有暫緩入學之必要者,得予核定暫緩入學,最長以一年為限,並應副知鄉(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前項暫緩入學之核定基準、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