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n各款辦理:n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n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n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n 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除依本法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外,應依下列n各款辦理:n一、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n二、以分別設置為原則。n三、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 (市) 政府n 應增設學校,重劃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