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有關間接保證之送保程序,授信單位於授信時,知悉企業之債務應繳利息尚未繳付,
延滯期間已超過幾個月者,不得移送信保基金?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五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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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單位於授信時,知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移送信用保證:1.企業或其關係人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辦妥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2.企業或其關係人之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 (1)債務本金逾期尚未清償。​​​​​​​​ (2)尚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一個月。​​​​​​ (3)應繳利息尚未繳付,延滯期間達三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