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olaeh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80.銀行在不危害債權之前題下,得允許主債務人(即借款人)分期償還債務,但銀行與主債務人所簽立之分期償還協 議書,必須經過下列何人之同意始可辦理,否則其有權主張免責? (A)借款人之父母 (B)原保證

【評論內容】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

【評論主題】79.銀行債權若經消滅時效完成,則下列何者正確? (A)債務人取得拒絕履行之抗辯權 (B)債權人不得就其抵押物取償 (C)銀行債權消滅 (D)債務人不知而仍為履行給付者,嗣後得請求返還

【評論內容】

消滅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依此規定,則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並非請求權當然消滅,僅係債務人取得拒絕給付之永久抗辯權,即權利人仍得請求,惟義務人得拒絕給付。

【評論主題】78.下列何者非屬債務人對第三人之債權? (A)債務人之銀行存款 (B)債務人之薪資 (C)債務人之租金收入 (D)債務人之不動產

【評論內容】

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亦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常見者有債務人對其服務機關之薪資債權,以及債務人在其他金融機構之存款債權債務人之租金收入,銀行可聲請法院發放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領取或為其他處分,並禁止該第三人向債務人清償。

【評論主題】73.有關「加速條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借戶聲請宣告破產 (B)借戶為民事案件之被告 (C)擔保物被查封 (D)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付息時

【評論內容】

房貸契約通常列有以下9項加速條款,依據規定,銀行如果要依據其中的第6項至第9項事由行使加速條款時,應事先以合理期間通知或催告借款人:

1.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 2.依破產法聲請和解、聲請宣告破產、聲請公司重整、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停止營業,清理債務時; 3.依約定原負有提供擔保之義務而不提供時; 4.因死亡而其繼承人聲明為限定繼承或抛棄繼承時; 5.因刑事而受沒收主要財產之宣告時; 6.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付息時; 7.擔保物被查封或擔保物滅失、價值減少或不敷擔保債權時; 8.借款人對金融業者所負債務,其實際資金用途與該業者核定用途不符時; 9.受強制執行或假扣押、假處分或其他保全處分,致金融業者有不能受償之虞者。

【評論主題】72.依強制執行法規定,特別拍賣程序為幾個月?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沒有限制

【評論內容】

特別拍賣:是指經二次減價拍賣而未拍定之不動產,債權人亦不願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時,執行法院應於第二次減價拍賣期日終結後十日內公告願買受該不動產者,得於三個月內依原拍定拍賣條件為應買之表示,執行法院於詢問債權人及債務人意見後,許其應買;債權人復願承受者亦同。

【評論主題】69.為防止因時效完成,請求權消滅,銀行向借款人寄發存證信函催告還款,依法可中斷時效,惟債務人仍未還款或承 認該債權存在時,銀行應於多久期限內對該債務人起訴,否則視為不中斷? (A)六個月 (B)一年

【評論內容】

請求:權利人於訴訟外,因請求權行使之意思表示,時效即告中斷。但若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評論主題】65.結合中長期分期攤還方式及循環動用方式辦理之房屋貸款,稱為下列何者? (A)購屋貸款 (B)綜合型房貸 (C)週轉型房貸 (D)修繕貸款

【評論內容】

綜合(理財)型房貸:借款人同時為購屋(或修繕)及個人投資週轉需要,提供房屋為擔保向金融機構辦理之貸款,結合購屋及個人投資週轉二類用途,以中長期分期攤還及循環動用方式辦理。

【評論主題】57.有關計算信用卡循環信用之利息起息日,下列何者對消費者最不利? (A)銀行結帳日 (B)銀行墊款日 (C)繳款截止日 (D)延滯繳款始日

【評論內容】

銀行墊款日通常是消費者刷卡後的第2、3天,銀行接受商家的請款,正式撥款的那一天,最慢不會超過一個星期,起息日早對消費者最不利。

【評論主題】56.消費者貸款產品之訂價方式中,主要依據客戶的認知價值來訂價,係屬下列何種導向之訂價? (A)成本導向 (B)需求導向 (C)競爭導向 (D)利潤導向

【評論內容】成本導向定價:主要依據資金成本加碼,加碼的部分包括其他管理成本、風險成本等及預期的報酬率。

【評論主題】52.賣方遠期信用狀項下,銀行於單據到達時,所列帳之授信科目為下列何者? (A)應收信用狀款項 (B)購料放款 (C)應收承兌票款 (D)應收保證款項

【評論內容】

買方遠期信用狀單據到達時,會計科目應為外幣「短期放款」列帳;賣方遠期信用狀單據到達時,應以外幣「應收承兌票款」列帳。

【評論主題】55.地政機關依據土地設定登記相關文件,完成設定登記後之證明書,稱為下列何者? (A)他項權利證明書 (B)同意書 (C)約定書 (D)借據

【評論內容】

不動產係以登記原則,因此所有資料皆應正確地紀錄在謄本上。設定完成登記後並發給他項權利證明書

【評論主題】54.下列哪一項交易條件屬於交貨時付款? (A) D\\/A (B) D\\/P (C) O\\/A (D) L\\/C

【評論內容】

付款時期(相對交貨而言,可分為三種):

1.交貨付款:CWO(訂貨付款)

【評論主題】51.銀行辦理買入光票,下列何項非屬「光票」之範圍? (A)旅行信用狀項下之匯票 (B)由外國公司或個人所簽發之匯票 (C)到期外國公債及息票 (D)出口押匯之匯票

【評論內容】

光票是指未付任何單據之國外付款票據,主要係由外國公司或個人所簽發如銀行匯票、銀行支票、銀行本票、旅行支票、旅行信用狀項下之匯票、公庫支票、到期外國公債及息票、私人或公司簽發之本票、支票、匯票均屬之

【評論主題】47.目前國際間通行之 Stand-by L\\/C,多遵守 UCP600 或下列何者? (A) ISBP (B) GRIF (C) ISP98 (D) URC522

【評論內容】

Stand-by L/C一般而言,都言明遵守UCP600或ISP98,但L/C皆言明遵守URD758或其法律關係依開狀銀行所在地法律為依據。

【評論主題】49.下列何者非屬銀行業辦理國外應付帳款融資業務之標的? (A) D\\/A (B) D\\/P (C) L\\/C (D) O\\/A

【評論內容】

國外應付帳款融資:

1.付款交單融資-D/P項下融資:為償付D/P項下之匯票而申請外幣貸款。

【評論主題】50.下列何者屬於間接保證? (A)履約保證 (B)相對保證 (C)財務保證 (D)押標金保證

【評論內容】

相對保證:申請人向指示銀行申請開發保證函,以另一銀行為受益人,指示銀行請求該受益銀行另簽發獨立之付款承諾予基礎契約之受益人。這種由指示銀行所簽發之保證函稱之為「相對保證函」。相對保證函屬於「間接保證」。

【評論主題】48.出口商辦理託收(D\\/A、D\\/P)方式外銷貸款,若該筆交易已取得下列何種保險,可避免進口商倒閉或進口國政治風險 而不獲國外買主承兌或付款? (A) ICC(WAR RISK) (B) IC

【評論內容】

銀行視業務風險的要求貿易商繳存必要之保證金。由於三角貿易風險很大,目前各銀行對還款來源較不易掌控(如D/P,D/A及O/A等)或中間貿易商資力較弱者,多要求十足保證或相當之擔保品,投保中國輸出入銀行辦理之各種「輸出綜合保險」以加強保障。

【評論主題】46.下列何種進口價格條款,保險係由賣方投保? (A) CIP (B) FOB (C) CFR (D) CPT

【評論內容】

進口價格條款為CIF或CIP時,保險係由「賣方」投保,應於信用狀上明確指示賣方應投保之險類;非CIF或CIP時,保險由「買方」投保,開狀銀行應要求將保單正本、保費收據副本交由銀行存執。

【評論主題】45.下列何者屬裝船後融資? (A)出口押匯 (B)出口信用狀融資 (C)憑國外訂單或輸出契約辦理融資 (D)計畫型外銷貸款

【評論內容】

裝船前融資:

1.憑國外訂單或輸出契約辦理之融資2.出口信用狀週轉金貸款3.計劃型外銷貸款4.紅條款(預支條款)信用狀墊款

裝船後融資:

1.出口廠商出口後、押匯前短期週轉融資

2.出口押匯

3.出口託收(D/P,D/A)融資

4.應收帳款收買業務(Factoring)

5.無追索權出口票據貼現業務(Forfaiting)

【評論主題】43.提單經銀行擔保提貨後,進口商或銀行可否對該筆信用狀主張拒付? (A)僅進口商可 (B)僅銀行可 (C)進口商及銀行均可 (D)進口商及銀行均不可

【評論內容】

擔保提貨或副提單背書,提單一旦經銀行背書並提貨後,進口商及銀行即喪失對該筆信用狀拒付之權利,如擔保提貨之貨品較正式單據價值小或單據有瑕疵時,銀行及進口商均無法拒付。

【評論主題】44.進出口商可利用預購或預售外匯合約規避下列何項風險? (A)國家風險 (B)運輸風險 (C)匯率風險 (D)作業風險

【評論內容】

預購或預售遠期外匯:若進口商預期新臺幣貶值,宜預購遠期外匯;出口商預期新臺幣貶值時,宜預售遠期外匯。

【評論主題】42.下列何種信用狀之修改會動用到貸款額度? (A)信用狀金額增加 (B)有效日期延後 (C)最後裝船期限延長 (D)由禁止分批裝船改成允許分批裝船

【評論內容】

信用狀之修改:

1.需經買賣雙方、開狀銀行及保兌銀行同意才生效。

【評論主題】39.與一般計畫比較,BOT 計畫具有下列何種特性? (A)投資規模小 (B)無特許權 (C)大多為短期計畫 (D)可排除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信額度之限制

【評論內容】

1.所需私有土地,得由主辦機關依法辦理徵收。

2.授信額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不列入銀行法第三十三之三條所稱授信限額內。

【評論主題】40.執行 BOT 的五個階段中,訂定契約期所簽訂之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其潛在工程 風險由下列何者承擔? (

【評論內容】

BOT訂立契約期,若工程、採購與建造合約EPC,係指以總價承包且價格固定之工程採購與建造合約,即承包商所承攬工程總價款不得隨通貨膨漲調整。

【評論主題】35.企業為支應其正常營運所需的最低流動資產量,而需保持的經常性週轉金,宜以下列何種方式籌措? (A)透支 (B)貼現 (C)發行商業本票 (D)中期(擔保)放款

【評論內容】

中長期週轉資金貸款:

1.其以維持企業正常營運所需之經常性週轉資金為目的

【評論主題】34.下列何者非為中長期授信承作條件之肯定條款? (A)維持一定金額之淨週轉金 (B)按期提供各種財務報告表 (C)有關第三人之保證或承諾 (D)財務比率之限制

【評論內容】

肯定條款:1.在授信期間內維持一定金額以上之淨週轉金2.按期提供各種財務報表3.有關第三人之保證或承諾4.維持經由銀行認為滿意之原經營負責人

【評論主題】32.編製現金流量表時,下列何者列於「資金去路」項下? (A)處分資產 (B)現金股利分配 (C)中長期借款 (D)現金增資

【評論內容】

處分資產~投資活動現金流入

現金股利分配~籌資活動現金流出

【評論主題】33.於編製現金流量表時,下列何者屬於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項目? (A)償還短期借款 (B)取得固定資產 (C)投資有價證券 (D)收取利息及股利(前期列為營業活動)

【評論內容】

籌資活動之

現金流入:

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舉借債務

現金流出:

1.支付現金股利、購買庫藏股票或退回資本

2.償還借入款

3.償付延期價款之本金

【評論主題】31.下列何者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企業在特定期間之現金收支資訊? (A)損益表 (B)資產負債表 (C)現金流量表 (D)長期投資明細表

【評論內容】

現金流量表:所表達的是在一固定期間(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內,一家機構的現金(包含銀行存款)的增減變動情形。現金流量表的出現,主要是要反映出資產負債表中各個項目對現金流量的影響,並根據其用途劃分為經營、投資及融資三個活動分類。現金流量表可用於分析一家機構在短期內有沒有足夠現金去應付開銷。

【評論主題】30.銀行保證發行之商業本票,統一以下列何者為擔當付款人? (A)保證銀行 (B)發行商業本票之企業 (C)中央銀行 (D)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評論內容】

商業本票的擔當付款人統一為「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由其委託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集中辦理兌償事宜。

【評論主題】28.由保證銀行向業主提供保證,如承包商未能依約支付其應支付與該工程有關之勞務、材料、機具等費用時,由承保 銀行代為支付之保證稱為下列何者? (A)履約保證 (B)預付款保證 (C)支付款保證 (D)

【評論內容】

支付款保證:由保證銀行向業主保證,承包商會如期支付與該工程有關之勞務、材料費用,以避免發生工程阻滯。

【評論主題】29.銀行受客戶委任為押標金保證,其保證效力期限為何? (A)自開具保證函起至投標日終止 (B)自投標日起至與業主簽約後終止 (C)自投標日起至工程開工日終止 (D)自開具保證函起至工程開工日終止

【評論內容】

押標金保證:由銀行向業主保證,投標廠商得標後若未能依規定簽定工程契約,由銀行賠償業主之損失。押標金一般為工程合約金額之5%-10%。

【評論主題】27.開發國內信用狀,無論即期或遠期,皆由下列何者簽發匯票,再經由銀行承兌或付款? (A)開狀銀行 (B)指定銀行 (C)信用狀申請人 (D)信用狀受益人

【評論內容】

1.遠期信用狀:由信用狀受益人(賣方)於交貨後,依照信用狀條款,按貨款金額簽發匯票,持經開狀行或其指定銀行承兌後,約定期間付款。

【評論主題】26.國內信用狀項下匯票,經由通知銀行代理承兌後,匯票到期時,執票人應向何處提示付款? (A)開狀銀行 (B)通知銀行 (C)受益人指定銀行 (D)託收銀行

【評論內容】

信用狀以開狀銀行通知受益人,並自行承兌為原則,但申請人如有必要時,得指定受益人所在地之營業單位為通知銀行。通知銀行除轉送信用狀外,並得代理開狀行承兌受益人所開匯票,惟匯票到期應向開狀銀行提示付款。

【評論主題】24.銀行對下列何種票據得辦理貼現業務? (A)保付支票 (B)商業承兌匯票 (C)遠期支票 (D)銀行保證發行之商業本票

【評論內容】「貼現」是指借款人以其因交易而持有之未到期承兌匯票或本票讓與銀行,由銀行以預收利息方式先予墊付,俟本票或匯票到期時收取票款並償還墊款之融通方式。

【評論主題】23.以企業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分析,辦理墊付國內票款融資額度之核定與下列哪一項目無關? (A)應收票據 (B)應收帳款 (C)內銷金額 (D)存貨

【評論內容】

墊付國內票款融資額度=(全年內銷金額/週轉次數)*墊付成數-其他行庫票據融資金額

【評論主題】21.甲公司預估未來一年營收為一億元,成本費用率為 80 %,營運週轉期為 146 日,應付款項及預收款項比率為 20 %, 以未來估算法計算,該公司平均營運週轉資金需求為何? (A) 72,000

【評論內容】

未來估算法(平均營運週轉金)公式如下:

A.預估未來一年營收*成本費用率*(營運週轉期/365)

【評論主題】20.下列何者不是計算企業營運週轉期之項目? (A)應付款項週轉期 (B)應收款項週轉期 (C)存貨週轉期 (D)預付款項週轉期

【評論內容】

營運週轉期=存貨週轉期+應收款項週轉期+預付款項週轉期

【評論主題】19.下列何項資料表示企業有以短期資金支付長期用途之情形? (A)流動比率高於 100% (B)流動比率低於 100%,固定長期適合率高於 100% (C)固定長期適合率低於 100% (D)流動比率

【評論內容】

避免短期資金做長期用途:固定長期適合率高於100%((固定資產+長期投資)/(淨值+長期負債))反映企業之固定設備支出及長期投資,有部分係以短期資金支應,宜提高長期借款比重,以改善資金之運用。

【評論主題】17.下列何者不是銀行辦理循環動用短期貸款的一般原則? (A)只付利息,不還本金 (B)本金與利息分期償還 (C)本金可於到期時一次清償 (D)循環動用額度會隨本金清償變動

【評論內容】

循環動用短期貸款原則:1.只付利息而不還本金。2.本金可於到期時一次清償。3.循環動用額度會隨著本金清償變動。

【評論主題】16.下列何者非屬短期授信項目? (A)建築融資 (B)外銷貸款 (C)開發國內信用狀貸款 (D) O\\/A 進口案件墊款

【評論內容】

短期授信之項目,包括: 

1. 一般營運週轉金貸款

【評論主題】14.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有關直接保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保證範圍僅限於本金 (B)衡量「短中期營授比率」及「負債比率」時,免加計本案額度 (C)差額保證手續費率依風險高低分為 A、

【評論內容】

1.資本性支出申請金額不得超過營運計畫所需經費之百分之八十,但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2.保證範圍僅限於本金。

3.保證成數最高9成,但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差額保證手續費率依風險高低分為 A、 B、 C 三組群

【評論主題】13.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有關間接保證之送保程序,授信單位於授信時,知悉企業之債務應繳利息尚未繳付, 延滯期間已超過幾個月者,不得移送信保基金?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

【評論內容】

授信單位於授信時,知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移送信用保證:

1.企業或其關係人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辦妥清償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2.企業或其關係人之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 (1)債務本金逾期尚未清償。​​​​​​​​ (2)尚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一個月。​​​​​​ (3)應繳利息尚未繳付,延滯期間達三個月以上

【評論主題】12.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授權保證案件應於授信之翌日起幾個營業日內,透過信用保證基金作業系統填送「移 送信用保證通知單」,並將計收保證手續費匯存該基金指定帳戶? (A)五個營業日 (B)七個營

【評論內容】

信用保證案件之移送:

送保之授信應於授信之翌日起七個營業日內,逐筆填送「移送信用保證通知單」,並將計收之保證手續費匯存信保基金指定帳戶。

【評論主題】11.行號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係採下列何種方式辦理? (A)負責人個人戶 (B)公司戶 (C)可不查詢 (D)公司戶與負責人個人戶分別辦理

【評論內容】

查詢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之票據信用資料時,應以查詢其負責人個人戶之方式辦理。

【評論主題】10. A公司為銀行之股東,若以法人身分或推由其代表人當選為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時,下列何者不是銀行法所稱之銀 行負責人? (A)代表A公司當選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 (B)A公司之依法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

【評論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201469801號 一、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三條之二所稱「本行負責人」或「銀行負責人」:(一)於法人或政府為銀行股東時之範圍:1、法人為銀行股東,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法人身分或推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監察人時,「本行負責人」或「銀行負責人」除該法人外,並包括其董事長依法指定代表執行職務之自然人代表法人當選為董事、監察人之代表人。上開法人並不限於公司,而兼指非公司組織之法人。

【評論主題】9.銷貨淨額與資產總額之比率,稱之為何? (A)資產週轉率 (B)資產收益率 (C)營業利益率 (D)資產獲利率

【評論內容】

資產週轉率=銷貨淨值/資產總額

本比率係在測驗每一元資產,可以爭取幾元銷貨收入,以明瞭使用資金的情形,以及資產是否過多,銷貨收入是否過少,本比率應與同業相較,其越高者越佳。

【評論主題】7.有關授信信用評估 5P 原則,下列何者應是銀行評估授信之核心? (A)借款戶因素 (B)還款財源因素 (C)債權保障因素 (D)授信展望因素

【評論內容】

還款財源是確保債權本利回收的先決條件。分析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應是銀行評估授信的核心。

【評論主題】4.有關銀行對於授信擔保品之管理,下列何者錯誤? (A)擔保品之保險應以銀行為被保險人,提供人為受益人 (B)動產質物得寄存於銀行同意之專營倉庫業之倉庫 (C)質押之股票如市價下跌而貸放金額超過規定,

【評論內容】

擔保品除土地、有價證券外,應由借款人(或提供人)按其實際時價並參酌授信金額,以提供人為被保險人銀行為受益人投保適當之保險(如火險、地震險等)。

【評論主題】29.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規定,對中小企業總授信金額在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下,或一千五百 萬元以下具有十足擔保者之短期授信者,下列何者不屬於其簡化後之徵信範圍? (A)企業之組織沿革 (B)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第22條

企業授信案件之徵信範圍如下:(一)授信業務 1.短期授信: (1)企業之組織沿革。 (2)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一般信譽(含票信及債信紀錄)。 (3)企業之設備規模概況。 (4)業務概況(附產銷量值表)。 (5)存款及授信往來情形(含本行及他行)。 (6)保證人一般信譽(含票信及債信紀錄)。 (7)財務狀況。 (8)產業概況。 2.中長期授信: (1)週轉資金授信(包括短期授信展期續約超過一年以上者):除第 1目規定外,總授信金額達新台幣二億元者,另增加償還能力分析。 (2)其他中長期授信:除第 1目規定外,另增加建廠或擴充計畫(含營運及資金計畫)與分期償還能力分析。 3.中小企業總授信金額在新台幣六百萬元以下;或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且具有十足擔保者,其徵信範圍簡化如下: (1)短期授信: A.企業之組織沿革。 B.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一般信譽(含票信及債信紀錄)。 C.產銷及損益概況。 D.存款及授信往來情形(含本行及他行)。 E.保證人一般信譽(含票信及債信紀錄)。 (2)中長期授信:除第3目第(1)細目規定外,另增加 F.行業展望。G.建廠或擴充計畫(含營運計畫)。(二)無追索權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1.賣方:如有預支價金時,比照前款規定辦理;但如屬無預支價金或買方有承諾付款時,得酌情辦理。 2.買方: (1)買方風險未經應收帳款承購商( Import Factor:IF)或信用保證機構移轉風險者:法令規範許可及資料可搜集之狀況下,應儘量依前款短期授信之徵信範圍及交易付款習慣等,對買方進行評估。 (2)買方風險經應收帳款承購商( Import Factor:IF)或信用保證機構移轉風險者:應蒐集IF及信用保證機構之公開資訊或信用評等報告,評估其財務結構及可承擔風險之程度。(三)海外及大陸地區授信除依本條第(一)及(二)款徵信範圍辦理外,並視授信個案風險情形,辦理實地訪查、公司主管訪談等相關徵信作業,其相關管理規定由會員自行訂定。

【評論主題】19.為加強外部稽核機制,銀行業應委託下列何者辦理防制洗錢專案稽核?(A)律師 (B)土地代書 (C)銀行公會 (D)會計師

【評論內容】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

【評論主題】4.有關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最高決策單位為理事會 (B)總裁任期為一年(C)主要角色是制定防制洗錢政策,敦促各國透過立法與監理措施,防制洗錢並打擊資恐(D)

【評論內容】1989年於法國巴黎舉行的「七國高峰會議」成立「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的最高決策單位是由所有會員組成的「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全體會員會議」,每年召開三次會議。 防制洗.....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89 金融服務業對金融消費者進行金融教育宣導,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A)不得引薦個別金融商品或服務(B)對金融消費者說金融商品或服務已獲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所以保證安全無虞(C)對應經而未經主管機關核

【評論內容】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8 條1.金融服務業刊登、播放廣告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並應確保其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金融消費者所負擔之義務不得低於前述廣告之內容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對金融消費者所提示之資料或說明。2.前項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之方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3.金融服務業不得藉金融教育宣導,引薦個別金融商品或服務。

【評論主題】585 金融消費爭議當事人、爭議處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於金融消費爭議事件所提出之申請、各種資料、協商讓步事項或評議過程有保密之義務,在何種狀況下,才可予以公開? (A)已經公開者(B)依法令規定可公開者

【評論內容】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 19 條1.金融消費爭議當事人,就他方當事人於爭議過程所提出之申請及各種說明資料或協商讓步事項,除已公開、依法規規定或經該他方當事人同意者外,不得公開。2.爭議處理機構及其人員對所知悉金融消費爭議之資料及評議過程,除法規另有規定或經爭議雙方之同意外,應保守秘密。

【評論主題】588 金融服務業招攬、播放廣告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對金融消費者所負擔之的義務不得低於所廣告之內容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對金融消費者所提示之資料或說明(

【評論內容】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 8 條1.金融服務業刊登、播放廣告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並應確保其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金融消費者所負擔之義務不得低於前述廣告之內容及進行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對金融消費者所提示之資料或說明。2.前項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之方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3.金融服務業不得藉金融教育宣導,引薦個別金融商品或服務。

【評論主題】602 公司在申請案件本身合乎規定之情形下,僅為縮短辦理時程而對公家機關承辦公務員贈送高價禮品,是否合法?(A)基於人情世故不構成違法(B)構成不違背職務行賄罪(C)構成違背職務行賄罪(D)送禮均不構

【評論內容】

「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是給公務員好處(包括金錢或其他利益),要求公務員 違背職務做「違法」的行為;

「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是給予公務員好處,要 求公務員作「合法」的事,而且給公務員的好處要和請公務員為一定行為間須有 對價關係才會成行賄罪,故民眾或企業送紅包請公務員做職務內該做的事,亦有 刑責。

【評論主題】582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對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間之金融消費爭議所作出的評議決定書,經送經法院核可者,其法律效力如何?(A)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B)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事後可再進行協

【評論內容】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30 條1.金融消費者得於評議成立之日起九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申請爭議處理機構將評議書送請法院核可。爭議處理機構應於受理前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評議書及卷證送請爭議處理機構事務所所在地之管轄地方法院核可。但爭議處理機構送請法院核可前,金融服務業已依評議成立之內容完全履行者,免送請核可。2.除有第三項情形外,法院對於前項之評議書應予核可。法院核可後,應將經核可之評議書併同評議事件卷證發還爭議處理機構,並將經核可之評議書以正本送達當事人及其代理人。3.法院因評議書內容牴觸法令、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有其他不能強制執行之原因而未予核可者,法院應將其理由通知爭議處理機構及當事人。4.評議書依第二項規定經法院核可者,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或依本法申訴、申請評議。5.評議書經法院核可後,依法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向管轄地方法院提起宣告評議無效或撤銷評議之訴。6.前項情形,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五百條至第五百零二條及第五百零六條、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

【評論主題】578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證券商非加入證券商同業公會不得開業,而加入證券商同業公會必須簽署會員自律公約並承諾共同信守之。證券商經營有價證券經紀業務,下列何者不是應共同信守的基本要求 ?(A)對客戶提供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

第十條 本公會會員經營經紀業務,應共同信守下列基本要求: 一、不得散布不實資訊,誤導投資大眾。 二、不得策動他人聯手炒作股票。 三、不得從事非法之股票仲介交易。 四、不得違法提供資金或股票借予他人,以牟取利益。 五、不得散播不實言論,中傷其他會員。 六、不得為業務之招攬,而有於傳播媒體上為手續費之不當廣告 宣傳,或其他具爭議性、有礙整體證券市場健全發展之廣告 行為。 七、應主動發掘或舉發內部業務人員之違規事件;對同業之違規 行為,若知情者,亦應主動檢舉。 八、對客戶提供、揭露之資訊應守均等、公平原則。 九、應盡協助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防杜不法交易之義務。 十、應落實洗錢防制注意事項及徵信制度。

【評論主題】573 下列何者為受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護之接受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的金融消費者?(A)專業投資機構(B)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自然人或法人(C)前述兩項以外的一般自然人或法人(D)任何接受金

【評論內容】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 4 條1.本法所稱金融消費者,指接受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者。但不包括下列對象:一、專業投資機構。二、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自然人或法人。

2.前項專業投資機構之範圍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74.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相互評鑑中,有效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系統,通常具備下列何者結構性元素?(A)國際貿易發達程度(B)法律制度健全(C)政治穩定性(D)國民文化及教育程度

【評論內容】

有效能之防制洗錢打擊資恐通常需具備特定的結構因素:評鑑人員應將不足的結構性元素,記載於相互評鑑報告裡。結構性元素包括:

1.政治穩定性

【評論主題】68. 某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單位人員擬規劃全面性之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該專責人員應依據之指標包括銀行的下列哪些項目?(A)業務之性質、規模、多元性及複雜度(B)目標市場(C)高風險相關之管

【評論內容】

銀行應依據下列指標,建立定期且全面性之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作業: 

(一) 業務之性質、規模、多元性及複雜度。(二) 目標市場。

【評論主題】70. 依照我國法令,交易對象為下列何者時可以免除辨識及驗證其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規定的適用?(A)外國政府機關(B)我國公營事業機構(C)我國社會福利機構(D)受我國監理之金融機構及其管理之投資工具

【評論內容】

1.我國政府機關。2.我國公營事業機構。3.外國政府機關。4.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5.於國外掛牌並依掛牌所在地規定,應揭露其主要股東之股票上市、上櫃公司及其子公司。6.受我國監理之金融機構及其管理之投資工具。7.設立於我國境外,且所受監理規範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所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一致之金融機構,及該金融機構管理之投資工具。8.我國政府機關管理之基金。9.員工持股信託、員工福利儲蓄信託。

【評論主題】19.為加強外部稽核機制,銀行業應委託下列何者辦理防制洗錢專案稽核?(A)律師 (B)土地代書 (C)銀行公會 (D)會計師

【評論內容】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 28 條 銀行業年度財務報表由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並對銀行業申報主管機關表報資料正確性、內部控制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備抵呆帳提列政策之妥適性表示意見,其範圍應包括國外營業單位。主管機關得請銀行業委託會計師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個人資料保護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專案查核。會計師之查核費用由銀行業與會計師自行議定,並由銀行業負擔會計師之查核費用。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對於經主管機關依法接管之銀行業,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14.下列大額交易,何者免向調查局申報?(A)金融機構代收客戶繳納之信用卡消費帳款 (B)金融機構代理公庫業務所生之代收付款項(C)個人帳戶基於所經營之百貨公司之業務需要例行性存入現金達一定金額以上之

【評論內容】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14 條1、金融機構對下列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免向調查局申報,但仍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相關紀錄憑證:一、存入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行使公權力機構(於受委託範圍內)、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及政府依法設立之基金所開立帳戶之款項。二、金融機構代理公庫業務所生之代收付款項。三、金融機構間之交易及資金調度。但金融同業之客戶透過金融同業間之同業存款帳戶所生之應付款項,如兌現同業所開立之支票,同一客戶現金交易達一定金額以上者,仍應依規定辦理。四、公益彩券經銷商申購彩券款項。五、代收款項交易(不包括存入股款代收專戶之交易、代收信用卡消費帳款之交易),其繳款通知書已明確記載交易對象之姓名、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含代號可追查交易對象之身分者)、交易種類及金額者。但應以繳款通知書副聯作為交易紀錄憑證留存。

【評論主題】13.有關目標性金融制裁措施國際名單與國內名單的區別,下列何者非屬之?(A)國際名單之除名程序非經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除名,不得為之(B)國內名單之指名可為行政救濟,國際名單之指名則須透過我國外交管道進行

【評論內容】

資恐防制法

第 4 條1、主管機關依法務部調查局提報或依職權,認個人、法人或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審議會決議後,得指定為制裁名單,並公告之:一、涉嫌犯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罪,以引起不特定人死亡或重傷,而達恐嚇公眾或脅迫政府、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目的之行為或計畫。二、依資恐防制之國際條約或協定要求,或執行國際合作或聯合國相關決議而有必要。2、前項指定之制裁名單,不以該個人、法人或團體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限。3、第一項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除名,應經審議會決議,並公告之。

【評論主題】7.可疑交易與大額交易之申報係向何機關為之?(A)金融機構係向金管會,非金融機構則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B)調查局(C)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D)可疑交易向金管會申報;大額交易則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評論內容】

洗錢防制法 第 10 條1、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疑似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之交易,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其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2、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依前項規定為申報者,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該機構或事業之負責人、董事、經理人及職員,亦同。

3、第一項之申報範圍、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定之;於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公會之意見。

4、前項、第六條第三項、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三項及前條第三項之辦法,其事務涉司法院者,由司法院會商行政院定之。

5、違反第一項規定或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申報之範圍、方式、程序之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