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hsuan】評論
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主要源於1940年代羅吉斯所提出的人本主義心理學,當中不少概念來自存在主義的觀點,例如強調人的自由意志和責任,強調人生的意義等。 羅吉斯相信人本身是可信任的,並且自身有能力去理解和解決自己的困難和個人成長[2]。在起初的階段,個人中心治療被稱為「非指導性輔導」 (non-directive counseling),強調治療師本身的態度和個人特質,並指出治療關係是決定治療效果的最重要因素。而精神分析學派一向重視的分析理論和技巧,則被羅哲斯所批評。之後,到了1950年代,個人中心治療被稱為「案主中心治療」,強調在輔導過程中,以案主為中心的理念。而且在此階段的「案主中心治療」著重案主本身的世界觀多於澄清事主的感受。nn1...
【Judy Fang】評論
人本注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