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echiang】評論
第二編 債 第二章 各種之債 第五節 租賃 第422條之1(地上權登記之請求)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承租人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
【comes781227】評論
民法第422-1條 :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承租人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
【Damaris】評論
租賃契約為諾成、雙務、有償、且原則上為不要式之繼續性財產契約(民法第421條、第422條參照)。民法第422條之1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承租人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