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2001 年公司法修訂時,引進國外企業行之有年之員工認股權制度,關於此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司除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經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
(B)員工認股權憑證,是指公司與員工約定,員工於服務滿一定期間後,得依約定價格及數量等條件,向公司買入其股票;公司於員工依上開約定買進股票時,有依約定條件發給股票之義務
(C)若為公開發行公司,其員工認股權可透過庫藏股方式買回股份核給員工,不必經增資發行新股之繁雜程序
(D)員工認股權之目的旨在結合員工與公司之利益,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工作績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41),B(2),C(24),D(1),E(0)

用户評論

【用戶】97141346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公司法第167條之2(員工認權憑證)  公司除法律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約定於一定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之公司股份,訂約後由公司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

【用戶】hsrher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董事會特別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