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根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規定,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之委員,應有多少比例為原住民?
(A)三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五分之三
(D)五分之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72727
統計:A(3),B(3),C(2),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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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鄉(鎮、市、區)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以下  簡稱本會)掌理左列事項:三、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鄉(鎮、市、區)長兼任;委  員八人至十人,由鄉(鎮、市、區)公所就鄉(鎮、市  、區)公所轄內之公正人士或原住民社區推舉熟諳法令  之熱心公益人士聘兼之。   前項人員應有五分之四為原住民,聘期與鄉(鎮、市  、區)長任期同,人員之聘兼並應報直轄市、縣(市)  政府備查。鄉鎮市區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