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ing Tasi】評論
桌面:350黑板 :500
【Shiney】評論
350&500是啥??
【Keyin Yao】評論
(黑板不低於500米燭光、桌面照明度不低於350米燭光)
【魚】評論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民國 101 年 08 月 15 日第 21 條 室內活動室之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符合幼兒身高尺寸,並採用適合幼兒人因工程,且可彈性提供幼兒集中或分區活動之傢俱。二、設置可布置活動情境之設備器材、教具、活動牆面、公布欄、各種面板等。三、室內照度均勻,學習活動區桌面照度至少三百五十勒克斯(lux) 以上,黑板照度至少五百勒克斯(lux) 以上,並能有效避免太陽與燈具之眩光,及桌面、黑(白)板面之反光。四、均能音量(leq) 大於六十分貝(dB)之室外噪音嚴重地區,應設置隔音設施。樓板振動噪音、電扇、冷氣機、麥克風等擴音設備及其他機械之噪音,應予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