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23】評論
最快速:快捷, 專差:快遞
【不怕麻煩的兔女郎國科會】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 第27條
【herbage28】評論
第26條寄往國外之郵件,依寄件人要求以快遞方式收寄,由寄達郵政機構優先處理並交由專差儘速投遞者,為快遞郵件。第27條郵件在國內指定之地區間互寄或經外國郵政機構同意與其指定之郵局間互寄,以最快速方法優先處理,並在約定之時間內送達收件人者,為快捷郵件。 快捷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原寄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交寄執據或郵件封皮,退還除報值費、保價費外之資費,其基準如下: 1.國內快捷郵件:已付資費之100%。 2.國際快捷郵件:已付資費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