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勞動基準法第44條規定,15歲以上未滿16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Lai Boye】評論
童工的range這麼窄,15歲以上,未滿16歲!
【Faker】評論
請問 那未滿15歲的是什麼?
【楊映佐】評論
回4樓勞基法 第45條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前項受僱之人,準用童工保護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