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依強制執行法規定,不動產第一次拍賣,拍賣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多少日?
(A)五日
(B)七日
(C)十日
(D)十四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2222
統計:A(7),B(33),C(74),D(102),E(0)

用户評論

【用戶】Mark Che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強制執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拍賣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四日。」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三條定:「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