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儲存及處理,應遵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混合及火焰、火花、高溫物體接近及過熱。金屬 粉應避免與水或酸類接觸
(B)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 免過熱、衝擊、摩擦。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
(C)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D)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應防止其發生蒸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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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rogenstein】評論
公共危險物品之範圍及分類如下:一、第一類:氧化性固體。二、第二類:易燃固體。三、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四、第四類: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五、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六、第六類:氧化性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