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8 條第 1 項規定,「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電信事業知悉或透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其他機關、主管機關而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移除該資訊,並通知警察機關且保留相關資料至少幾天,提供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A)180 天
(B)90 天
(C)30 天
(D)無限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詹馨儀】評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112.2.15★★★8...

西瓜】評論

112年已修法兒少性剝削§8應保留180天

小豬脆皮(112社工師上榜】評論

修法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