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住所設於臺南市,乙住所設於基隆市。甲向乙購買乙所有坐落臺中市之 A 房地,雙方並訂有買賣契約,約定訂約後第三日,乙應將 A 房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甲。惟屆期,乙拒絕履行,甲乃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起訴,求為命乙將 A 房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伊之判決。試問: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有無管轄權?(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1865
統計:A(178),B(962),C(341),D(107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企業倫理 或社會責任

用户評論

【用戶】Kei K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其實這題 我認為有點爭議,在我讀的一本企業管理大專書中,寫社會責任的第二意義是能夠反映出當前普遍的社會規範、價值及預期績效的企業行為......可稱以社會反應觀點來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因為他是要影響企業的決策價值與方向的標準,應該是屬於企業倫理才對!!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代表一種影響企業決策價值與方向的標準稱為:(A)社會反應(B)社會責任(C)社會義務(D)企業倫理。修改成為代表一種影響企業決策價值與方向的標準稱為:(A)社會反應(B)社會責任(C)社會義務(D)企業倫理。

【用戶】joyce8751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我選b,感覺這題有爭議,我是否可以直接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