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gting Huan】評論
兒照法第十條 室內活動式之面積一. 招收15人以下之班級,專用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30平方公尺(如果是以幼兒人數來算,每人不得小於2.5 平方公尺)二. 招收16人以上30人以下之班級,其專用之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60平方公尺第十一條一. 幼兒每人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不得小於3平方公尺。但設置於直轄市高人口密度行政區之私立幼兒園及其分班, 不得小於2平方公尺。
【葉霽頡】評論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十條 室內活動室之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之班級,其專用之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二、招收幼兒十六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之班級,其專用之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平方公尺。第一項室內活動室面積,得採個別幼兒人數計算方式為之。每人室內活動空間不得小於二點五平方公尺。第十一條 室外活動空間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第十二條 幼兒每人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不得小於三平方公尺。但設置於直轄市高人口密度行政區之私立幼兒園及其分班,不得小於二平方公尺。第一項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不包括一樓樓地板面積、騎樓面積、法定停車面積、道路退縮地及依法應留設之公共開放空間等。第一項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不足部分,得以室內遊戲空間面積補足。但室外活動空間面積仍不得小於二十二平方公尺及招收幼兒人數二分之一所應具有之面積。
【魚】評論
名 稱 幼稚園設置辦法廢止日期民國 72 年 05 月 24 日法規類別組改前廢止法規 > 教育科學文化法規第 13 條 私立幼稚園董事會,於報請幼稚園立案時須開具左列事項:一、幼稚園名稱。二、園址: (附平面圖及面積、地質、環境、狀況、及衛生安全等說明書) 。三、園則: (包括兒童之數額、班數兒童入園出園之手續及免費學額等)。四、設備:依照幼稚園設備標準規定辦理。五、經費來源及經費預算表。六、財產目錄。七、園長及擬聘教師履歷冊。八、開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