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u Chuan Yeh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3:每一個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直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浬的界線為止。(B)<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7:所有國家,不論沿海國或內陸國,其船舶均享有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C)<聯合國海洋法公約§2:在群島國的情形下,及於群島水域以外鄰接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群島水域為一國之內水,國家對其擁有絕對控制權,除非經該國同意,否則外國船舶無權進入一國之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