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不負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公開資訊之義務?(A)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B)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C)交通部之中華郵政公司(D)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評論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4條

本法所稱政府機關,指中央、地方各級機關及其設立之實 (試) 驗、研究、文教、醫療及特種基金管理等機構。受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於本法適用範圍內,就其受託事務視同政府機關。

故(A)(C)(D)→負有公開資訊義務

(B)中郵是國營金融公司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18條

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九、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故(B)有限制公開之權利

補充國營事業

經濟部: 台電、中油、台糖、台水、漢翔(發展航太工業)

交通部: 中郵

財政部: 台銀

【評論主題】23.甲與乙共同竊取乙之父親丙之錢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所犯之罪為告訴乃論之罪(B)甲所犯之罪為公訴罪,乙所犯之罪為自訴罪(C)丙對甲之犯罪所提出之告訴,其告訴效力不及於乙之犯罪(D)丙對

【評論內容】

公訴是指由檢察官提起訴(刑訴第251條)

自訴是指由犯罪被害人自行告訴(應委任律師行之→刑訴第37條)

非告訴乃論之罪和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公訴或自訴之方式

惟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形自訴有限制

例如: 

1. 刑訴第321條對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

2.案件第一審為高等法院管轄

3.犯罪事實之一部提起自訴者,他部雖不得自訴亦以得提起自訴論,但不得提起自訴部分係較重之罪,則不得提起自訴

何謂不能提起自訴部分係較重之罪?

例如甲開槍殺死乙,但因子彈貫穿乙之身體,丙碰巧路過而擊中丙,甲並無傷害丙之故意。該案件經檢察官開始偵查,殺人罪部分,屬較重之非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323條第1項本文規定,自訴人(乙之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不得...

【評論主題】依據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內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但以幾次為限?(A)1 次 (B)2 次 (C)3 次 (D)4 次

【評論內容】

【比較】

護照空白內頁加頁:  2次為限

同護照同事項加簽或修正: 1次為限

護照中文姓名和英文姓名: 均以1個為限

護照外文別名: 以2個為限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居留及僱用之敘述,何者錯誤?(A)非屬臺灣人民配偶之一般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B)依法令申請在臺灣地區工作居留者,其居留期間最長為 3 年,

【評論內容】

(B)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7條第2項

商務或工作居留,最長為3年,期滿得延期

(C)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1條第2項

  經許可受僱在台灣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受僱期間不得逾1年且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除因 1. 雇主關廠

2. 歇業

3.其他特殊事故

  得經陸委會許可轉換雇主及工作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跨國(境)婚姻媒合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A)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B)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C)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D)財團法人從事跨國

【評論內容】

(D) 入出國移民法第59條 財團法人和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應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 !

【評論主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之許可經廢止,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限令出國處分之前,有何法定程序之要求?(A)應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B)應舉行聽證會(C)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 【比較】

無戶籍 第14條 : 《得》召開審查會 / 10天內出國

外國人 第36條 : 《應》召開審查會/ 7天內出國

 

【評論主題】14 採購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規定,將甲廠商刊登為不良廠商,該刊登行為性質為:(A)行政指導 (B)行政契約 (C)警告性處分 (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應該說 這題是行政罰沒錯 是屬於“影響名譽之處分”之附有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評論主題】36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行政機關對人民所作之行政罰?(A)停止營業(B)吊銷證照(C)科處罰鍰(D)科處怠金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28條,怠金和代履行均為間接強制。

【評論主題】24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4 條之規定,下列機關之組織,何者得以命令定之?(A)二級機關(B)三級機關(C)四級機關(D)獨立機關

【評論內容】法律,一級機關、二級機關、三級機關、獨立委員會命令,四級機關

【評論主題】44.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適用下列何者?(A)依外國法人國家之法律(B)依中華民國之法律(C)依該外國法人之章程規定(D)依外國法人之選定

【評論內容】

【比較】內部事項

涉外民事法 第14條 外國法人→其本國法

涉外民事法 第15條 外國法人分支機構→中華民國法律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海洋法之陳述,何者正確?(A)一國之領海必須是12浬,否則違反國際法(B)第三國船舶在沿岸國之專屬經濟區享有無害通過權(C)第三國船舶在群島水域中當然享有群島海道通行權,飛機享有飛越權(D)軍

【評論內容】

(A)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3:每一個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直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浬的界線為止。

(B)<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7:所有國家,不論沿海國或內陸國,其船舶均享有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

(C)<聯合國海洋法公約§2:在群島國的情形下,及於群島水域以外鄰接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群島水域為一國之內水,國家對其擁有絕對控制權,除非經該國同意,否則外國船舶無權進入一國之內水。

【評論主題】一、甲 25 年前開始占有乙的 A 地,並築起圍牆,在圍牆內種菜,甲擬就 A 地所有權主張時效取得。試問:不動產所有權取得時效的要件及法律效果為何?何種情形會使時效中斷?(25 分)

【評論內容】

 

刑訴§303不受理判決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評論主題】四、甲公司 X1、X2 年度比較資產負債表及 X2 年度綜合損益表資料如下:X2 年其他補充資料如下:⑴6 月通過並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3(視為取得財務資源之成本)。 ⑵9 月底增購擴建廠房所需土

【評論內容】

反訴係指於繫屬的訴訟程序上,被告以原告為相對人提起之訴訟,係被告於訴訟中所作之訴的追加的合併之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