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依據我國現行憲法規定,立法委員在職權行使上除質詢行政官員外,還有何種法定職權?
(A)副總統缺位時行使補選 
(B)帶領檢察官查緝犯罪 
(C)依法彈劾政府官員 
(D)提出中央政府年度預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9231
統計:A(20),B(0),C(0),D(5),E(0)

用户評論

玟樺】評論

職權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職權。凡法、律、條例、通則均需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方得施行。 各機關發布之行政命令則應送立法院備查,立法院得依法交付委員會審查,若發現其中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情形,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均得經院會議決通知原訂頒機關於2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預算為政府施政之根本,審查、議決預算案,是立法院監督政府施政的最佳途徑。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應將下年度總預算案提出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立法院對於行政...

Debra】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7項副總統缺位時,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