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關於死亡宣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聲請死亡宣告者,僅限於失蹤人之利害關係人
(B)死亡宣告係私法上的制度,不生公法上的效果
(C)死亡宣告在於結束失蹤人原住居所為中心之法律關係,而不在剝奪失蹤人之權利能力
(D)死亡宣告為推定死亡,故允許提出反證而撤銷死亡宣告(出處:民法第 8、9 條)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5),B(0),C(0),D(0),E(0)

用户評論

摩埃】評論

第 8 條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第 9 條 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前項死亡之時,應為前條各項所定期間最後日終止之時。但有反證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