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最高可處幾個月有期徒刑?
(A)2 個月
(B)3 個月
(C)4 個月
(D)5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4626
統計:A(16),B(194),C(4),D(3),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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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95條 (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命令之處罰)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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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94條 (受命及受託法官之準用)第八十四條至第九十三條有關審判長之規定,於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執行職務時準用之。法院組織法 第 94 條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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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36 違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可 為下列何種處罰? (A)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金 (B)處拘役或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金 (C)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D)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公職◆法院組織法- 105 年 - 105年司法五等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55688答案:C 難度:適中22 審判長於法庭之開閉及審理訴訟,有指揮之權。下列有關審判長之訴訟指揮權之敘述,何者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