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有關建築技術用語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樓地板面積係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
(B)門廳、走廊、樓梯間、廁所盥洗室、浴室、機械室、車庫等,不視為居室
(C)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 5 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稱為集合住宅
(D)有效採光面積未達居室樓地板面積 5%者,可視為無窗戶居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72727
統計:A(2),B(3),C(3),D(3),E(0)

用户評論

【用戶】GON CHI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建築技術用語之集合住宅定義:『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

【用戶】GON CHI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建築技術用語之集合住宅定義:『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