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ce Shen】評論
拘提←法官訊問→羈押
【願得一心人】評論
拘提(前)←法官訊問→(後)羈押
【Lina Rain L】評論
拘提說明
【Ceeport】評論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或對於到場之被告,經面告下次應到之日時、處所,如不到場,得命拘提;經記明筆錄而屆期不到場者亦同。拘提 於一定的時期內,以國家的強制力拘束犯罪嫌疑人、被告、自訴人、證人等之自由,使其到達一定的處所接受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