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gard律師路邁進!】評論
<戶籍法第28條:登記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其以言詞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應代填申請書。必要時,應向申請人朗讀後,由其簽名或蓋章;其以網路申請時,應以電子簽章為之。 前項電子簽章,限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自然人憑證為之。
【ChuMi Je】評論
就是要他代填啊!!!
【anny】評論
戶籍法第28條登記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其以言詞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應代填申請書。必要時,應向申請人朗讀後,由其簽名或蓋章;其以網路申請時,應以電子簽章為之。前項電子簽章,限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之自然人憑證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