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3 扶養義務人因扶養下列「何人」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時,得減輕而不免除其扶養義務?(A)配偶 (B)兄弟姊妹 (C)夫妻之父母 (D)子婦女婿

【評論內容】第1118條(扶養義務之免除)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換言之,不能免)。

【評論主題】23 扶養義務人因扶養下列「何人」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時,得減輕而不免除其扶養義務?(A)配偶 (B)兄弟姊妹 (C)夫妻之父母 (D)子婦女婿

【評論內容】第1118條(扶養義務之免除)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換言之,不能免)。

【評論主題】23 扶養義務人因扶養下列「何人」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時,得減輕而不免除其扶養義務?(A)配偶 (B)兄弟姊妹 (C)夫妻之父母 (D)子婦女婿

【評論內容】第1118條(扶養義務之免除)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換言之,不能免)。

【評論主題】2.2 學說稱「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者,係指:(A)法律優位原則(B)法律保留原則(C)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D)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評論內容】

上位階的法律就在那裡,無法撼動,動都不動,有夠消極

【評論主題】23 扶養義務人因扶養下列「何人」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時,得減輕而不免除其扶養義務?(A)配偶 (B)兄弟姊妹 (C)夫妻之父母 (D)子婦女婿

【評論內容】第1118條(扶養義務之免除)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換言之,不能免)。

【評論主題】2.2 學說稱「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者,係指:(A)法律優位原則(B)法律保留原則(C)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D)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評論內容】

上位階的法律就在那裡,無法撼動,動都不動,有夠消極

【評論主題】2.2 學說稱「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者,係指:(A)法律優位原則(B)法律保留原則(C)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D)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評論內容】

上位階的法律就在那裡,無法撼動,動都不動,有夠消極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23 扶養義務人因扶養下列「何人」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時,得減輕而不免除其扶養義務?(A)配偶 (B)兄弟姊妹 (C)夫妻之父母 (D)子婦女婿

【評論內容】第1118條(扶養義務之免除)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換言之,不能免)。

【評論主題】2.2 學說稱「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者,係指:(A)法律優位原則(B)法律保留原則(C)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D)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評論內容】

上位階的法律就在那裡,無法撼動,動都不動,有夠消極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非屬死亡登記之申請人?(A)配偶(B)同居人(C)警察(D)經理殮葬之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非屬死亡登記之申請人?(A)配偶(B)同居人(C)警察(D)經理殮葬之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非屬死亡登記之申請人?(A)配偶(B)同居人(C)警察(D)經理殮葬之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非屬死亡登記之申請人?(A)配偶(B)同居人(C)警察(D)經理殮葬之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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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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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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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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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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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屬戶籍登記?(A)收養登記 (B)終止收養登記 (C)認領登記 (D)終止認領登記

【評論內容】沒有 終止認領 的登記,是生父可以認領,沒有斷絕父子.....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4 受收容人之親友申請會見,下列何種情形,收容處所得拒絕之?(A)受收容人於同日已會見親友 2 次 (B)受收容人於同日已會見親友 1 次(C)受收容人於同週已會見親友 1 次 (D)受收容人於同月

【評論內容】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104/12/01

第 11 條 

申請會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收容處所得拒絕之;經核准者,收容處所 得停止之:

一、受收容人於同日已會見親友二次。

二、受收容人經禁止會見或獨居戒護。

三、申請會見受收容人之親友違反前條各款規定,經戒護或管理人員勸阻 不聽。

四、申請會見受收容人之親友疑似酒醉、罹患重大傳染病或精神異常。

五、其他經收容處所基於管理之必要,認為不宜會見。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非屬死亡登記之申請人?(A)配偶(B)同居人(C)警察(D)經理殮葬之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項情事,屬於申請改名之法定條件?(A)與通緝有案之人犯名字完全相同(B)與四親等以內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C)同時在一鄉鎮居住六個月以上且姓名完全相同(D)姓名完全相同經考選部通知(E)設籍

【評論內容】

下列何項情事,屬於申請改名之法定條件? (A)與通緝有案之人犯名字完全相同   姓名(B)與四親等以內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三(C)同時在一鄉鎮居住六個月以上且姓名完全相同 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D)姓名完全相同經考選部通知 已修法(E)設籍六個月以上且姓名完全相同

【評論主題】23 某甲因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而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並經內政部許可後,渠因故未取得外國國籍,某甲欲取回中華民國國籍,應提出下列何項申請?(A)回復國籍(B)歸化國籍(C)撤銷其國籍之喪失(D)取得國籍

【評論內容】

國籍法

第 十四 條  依第十一條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未取得外國國籍時,得經內政部之許可,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第 十一 條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父為外國人,經其生父認領者。

二、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

三、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四、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五、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評論主題】15 認領登記,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下列何者得為申請人?(A)被認領人(B)同居人(C)撫養人(D)祖父母

【評論內容】

http://fongshan-hr.kcg.gov.tw/SubPage/SP-01.aspx?menu=324

認領登記申請須知表 

申請人

1、認領人。2、被認領人(認領人不為前項之申請時)。3、利害關係人(無上列1、2項申請人時)。4、受委託人(具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

申辦期限

30日內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1、一般認領:認領同意書。2、判決認領: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3、撫育認領:生父撫育證明文件。4、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暨被認領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未領證者免附)。5、被認領人如已領證,應備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及規費50元換發國民身分證(換證注意事項請依國民身分證之規定辦理)。6、經生父認領者,如嗣後申請變更姓氏,未成年...

【評論主題】32.有關人口販運案件與人口販運防制涉外事件之協調、聯繫、國際情報交流共享、雙邊國家與非政府組織合作 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事項,由下列何者負責?(A)大陸事務主管機關(B)外交主管機關(C)海岸巡防

【評論內容】

一、法務主管機關: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法制事項、人口販運罪之偵查與

    起訴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二、衛生主管機關:人口販運被害人指定傳染病篩檢、就醫診療、驗傷與

    採證、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勞工主管機關:人口販運被害人就業服務、就業促進與保障、勞動權

    益與職場安全衛生等政策、法規與方案之擬訂、修正、持有工作簽證

    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安置保護、工作許可核發之規劃、推動、督導及執行。

四、海岸巡防主管機關:人口販運案件之查緝與犯罪案件之移送、人口販

    運被害人之鑑別、人口販運被害人人身安全保護之規劃、推動、督導

    及執行。

五、大陸事務主管機關:人口販運案件涉及大陸...

【評論主題】12.下列何者進入大陸地區前應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A)鄉長(B)縣轄市長(C)直轄市議員(D)政務人員

【評論內容】省(虛級化)直轄市縣市  山地鄉鄉鎮縣轄市區山地原住民區村里鄰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主管機關基於經濟之考量,得予專案許可之條件?(A)提供有價值資料,有利臺灣地區對大陸地區瞭解(B)在金融專業技術或實務操作上有傑出成就,並能促進臺灣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18政治

一、對臺灣地區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特殊貢獻。

二、提供有價值資料,有利臺灣地區對大陸地區瞭解。

三、具有崇高傳統政教地位,對其社會有重大影響力。

四、對國家有特殊貢獻,經有關單位舉證屬實。

五、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

§19經濟

一、在產業技術上有傑出成就,且其研究開發之產業技術,能實際促進臺

    灣地區產業升級。

二、在金融專業技術或實務操作上有傑出成就,並能促進臺灣地區金融發

    展。

三、在新興工業、關鍵技術、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且確為臺灣

    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四、在數位內容...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種情況,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於臺灣地區定居?(A)其為臺灣地區人民之父親,年65歲(B)其臺灣地區之配偶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C)偷渡來臺被查獲,但已事實上居住3年者(D)

【評論內容】

    入移法§11

依前二項規定撤銷或廢止居留、定居許可者,應自得撤銷或廢止之情形發生後五年內,或知有得撤銷或廢止之情形後二年內為之。但有第一項第四款(冒用身分)或第六款(假結婚)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關於無戶國,才有五年條款,抓不到就讓他住???

【評論主題】23 國籍法第3條所稱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指以久住之意思,住於我國領域內,且持有下列何種有效之證件者?(A)國民身分證 (B)外國護照5年效期簽證(C)臺灣地區居留證 (D)外僑居留證

【評論內容】

(A)國民身分證 (B)外國護照5年效期簽證 (C)臺灣地區居留證 (D)外僑居留證國籍法,給尚無我國國籍者引用的,所以A(有戶國)C(無戶國),皆不考慮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法人之特徵?(A)組織採委員制(B)具有法律人格(C)企業化經營 (D)達成特定公共行政目的

【評論內容】

你我一般人=>自然人

法人=>在法律層面上視為人,像人一樣有權利義務

【評論主題】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者,應辦理下列何種登記?(A)定居登記 (B)初設戶籍登記 (C)遷入登記 (D)出生地登記

【評論內容】

曾有過戶籍,入境證副本(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十日內,遷入登記

未曾有戶籍,台灣地區定居證,核發三十日內,初設戶籍登記。移民署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不住那,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該戶政事務所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非屬死亡登記之申請人?(A)配偶(B)同居人(C)警察(D)經理殮葬之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 36 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第 37 條 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8 條 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第 39 條 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第 47 條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45 戶籍上出生登記,以下何者非法定申請義務人?(A)祖父母(B)撫養人(C)戶政事務所(D)同居人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29 條 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前項出生

【評論主題】32.有關人口販運案件與人口販運防制涉外事件之協調、聯繫、國際情報交流共享、雙邊國家與非政府組織合作 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事項,由下列何者負責?(A)大陸事務主管機關(B)外交主管機關(C)海岸巡防

【評論內容】

一、法務主管機關: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法制事項、人口販運罪之偵查與

    起訴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二、衛生主管機關:人口販運被害人指定傳染病篩檢、就醫診療、驗傷與

    採證、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勞工主管機關:人口販運被害人就業服務、就業促進與保障、勞動權

    益與職場安全衛生等政策、法規與方案之擬訂、修正、持有工作簽證

    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安置保護、工作許可核發之規劃、推動、督導及執行。

四、海岸巡防主管機關:人口販運案件之查緝與犯罪案件之移送、人口販

    運被害人之鑑別、人口販運被害人人身安全保護之規劃、推動、督導

    及執行。

五、大陸事務主管機關:人口販運案件涉及大陸...

【評論主題】12.下列何者進入大陸地區前應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A)鄉長(B)縣轄市長(C)直轄市議員(D)政務人員

【評論內容】省(虛級化)      直轄市

縣                     市    

地 鄉 鎮 縣轄市   區 山地原住民區

村    里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主管機關基於經濟之考量,得予專案許可之條件?(A)提供有價值資料,有利臺灣地區對大陸地區瞭解(B)在金融專業技術或實務操作上有傑出成就,並能促進臺灣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18政治

一、對臺灣地區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特殊貢獻。

二、提供有價值資料,有利臺灣地區對大陸地區瞭解。

三、具有崇高傳統政教地位,對其社會有重大影響力。

四、對國家有特殊貢獻,經有關單位舉證屬實。

五、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

§19經濟

一、在產業技術上有傑出成就,且其研究開發之產業技術,能實際促進臺

    灣地區產業升級。

二、在金融專業技術或實務操作上有傑出成就,並能促進臺灣地區金融發

    展。

三、在新興工業、關鍵技術、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且確為臺灣

    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四、在數位內容...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種情況,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於臺灣地區定居?(A)其為臺灣地區人民之父親,年65歲(B)其臺灣地區之配偶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C)偷渡來臺被查獲,但已事實上居住3年者(D)

【評論內容】

    入移法§11

依前二項規定撤銷或廢止居留、定居許可者,應自得撤銷或廢止之情形發生後五年內,或知有得撤銷或廢止之情形後二年內為之。但有第一項第四款(冒用身分)或第六款(假結婚)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關於無戶國,才有五年條款,抓不到就讓他住???

【評論主題】23 國籍法第3條所稱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指以久住之意思,住於我國領域內,且持有下列何種有效之證件者?(A)國民身分證 (B)外國護照5年效期簽證(C)臺灣地區居留證 (D)外僑居留證

【評論內容】

(A)國民身分證 (B)外國護照5年效期簽證 (C)臺灣地區居留證 (D)外僑居留證國籍法,給尚無我國國籍者引用的,所以A(有戶國)C(無戶國),皆不考慮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法人之特徵?(A)組織採委員制(B)具有法律人格(C)企業化經營 (D)達成特定公共行政目的

【評論內容】

你我一般人=>自然人

法人=>在法律層面上視為人,像人一樣有權利義務

【評論主題】12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為查察非法入出國等案件,得行使之職權不包括下列何者?(A)暫時留置 (B)進入營業處所 (C)攔停交通工具 (D)拘留

【評論內容】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為查察非法入出國等案件,得行使之職權不包括下列何者? (A)暫時留置 §64(B)進入營業處所 §67 應於營業時間為之(C)攔停交通工具 §68 必要時所攜帶之物得扣留之(D)拘留

【評論主題】11 法院審理時到場作證,陳述自己見聞之犯罪事證,並接受對質及詰問之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有下列何種規定之適用?(A)內政部移民署得視案件偵辦或審理情形,核發效期一年以下之臨時停留許可(B)內政部

【評論內容】

法院審理時到場作證,陳述自己見聞之犯罪事證,並接受對質及詰問之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A)內政部移民署得視案件偵辦或審理情形,核發效期六個月以下之臨時停留許可(B)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得核發聘僱許可,不受就業服務法之限制 (C)依證人保護法給予保護 (D)其因被販運而觸犯其他刑罰或行政罰規定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責任

【評論主題】0337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縣長辭職或死亡時,所遺任期不足多久即可不再補選? (A) 不足二年者 (B) 不足三年者 (C) 不管所遺任期多久均須再補選 (D) 不管所遺任期多久均不再補選

【評論內容】

第 82 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死亡

者,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長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

理;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代理;村(里)長由鄉(鎮、市、區)

公所派員代理。

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

員代理。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

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停職者,由

縣政府派員代理,置有副市長者,由副市長代理。村(里)長停職者,由

鄉(鎮、市、區)公所派員代理。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

【評論主題】1 Capital punishment is a____ in modern societies. Many people today insist that no one has the righ

【評論內容】

可處死刑的;致命的[B]

There is no capital punishment in some countries . 有些國家沒有死刑。

【評論主題】2 The waiter is for us to follow him. He must have found a table for us.(A) beckoning (B) attempting

【評論內容】

The waiter is                      for us to follow him. He must have found a table for us.

【評論主題】12 The ancestors of the Native Americans in the state of Oklahoma today came to Oklahoma on the infa

【評論內容】

 grueling苛待、累死人的

【評論主題】三、試以 Atkinson & Shiffrin 所提出的三個子系統繪圖說明人的記憶系統是如何運作?(20 分)

【評論內容】

侵占 限定持有之人,所以甲成立侵占罪

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評論主題】三、試以 Atkinson & Shiffrin 所提出的三個子系統繪圖說明人的記憶系統是如何運作?(20 分)

【評論內容】

侵占 限定持有之人,所以甲成立侵占罪

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評論主題】12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為查察非法入出國等案件,得行使之職權不包括下列何者?(A)暫時留置 (B)進入營業處所 (C)攔停交通工具 (D)拘留

【評論內容】

內政部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為查察非法入出國等案件,得行使之職權不包括下列何者? (A)暫時留置 §64(B)進入營業處所 §67 應於營業時間為之(C)攔停交通工具 §68 必要時所攜帶之物得扣留之(D)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