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ennifer Chan
【年級】
【評論內容】(A)《京都議定書》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補充條款,我國非屬聯合國會員,無法簽定此約。(C)並非所有國家均簽署,未簽署國家如:美國、澳洲、台灣… (D)目的:抑制溫室氣體的排放,防治氣候變遷。
【用戶】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京都議定書(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補充條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府京都市的國立京都國際會館所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以保證生態系統的平滑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產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