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A) 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 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防止】【妨害他人自由】指的是,【防止】個人的自由,侵害他人的自由。